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(中总)欢迎政府宣布,正探讨结合消费税 (GST)与销售及服务税(SST)的部分元素,以进一步完善现 有的销售及服务税税制框架。在有关框架下,销售及服务税仍将 作为基本税制,同时纳入部分消费税的特点,以建立一个更有效 率的税制,而无需重新推行广泛征收的消费税。
中总一贯以来积极支持重新推行消费税。从税制结构而言,多阶 段征收的消费税普遍被认为比单阶段的销售及服务税更具效率及 透明度,因为其进项税抵扣机制(input tax credit)能够消除税 务层层叠加及重复征税的影响,同时扩大税收合规覆盖面。
然而,政府认为目前家庭收入水平仍然偏低,因此选择在现有销 售及服务税的基础上进行优化,并探讨针对性的 SST-GST 混合式 税制框架。
目前,财政部仍需对有关建议进行全面检讨,并准备正式报告提 呈内阁,现阶段尚未确定具体落实时间表或作出最终决定。在此 之前,中总建议政府考虑以下事项:
(一)消除税务层层叠加效应,是 GST 最受肯定的特点之一。其 进项税抵扣机制允许企业抵扣在采购、原材料等商业用途上所缴 付的税款,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,并提升国内产业的成本竞 争力。
(二)GST 与 SST 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间接税制,在税制结构、立 法方式以及实施机制方面均存在根本差异。因此,政府有必要对 拟议的混合式税制框架进行全面检讨,以确保未来能够顺利落实。
其中,应包括统一会计规则及法律定义,以减少税务解释上的模 糊空间,尤其是协助中小企业更容易理解及遵循相关税务规定。
(三)为提高税务合规便利性及改善企业现金流,政府应减少文 书及文件要求,并考虑采用自动进项税申报机制,之后再通过随 机审计进行监督,同时缩短进项税退税的处理时间。
总体而言,拟议的 SST-GST 混合式税制框架必须在促进企业发展 与简化税务合规之间取得平衡,同时确保联邦政府财政收入的可 持续性,并避免对低收入群体及中小企业造成过度的税务负担。